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

[筆記] SOHO / 小公司專案合約擬定須知

 

圖片來源:網路


今天去參加Mr6 專家活動舉辦的第一場,SOHO族該如何撰寫適合自己的專案合約,請到的是將成法律事務所的溫律師,只可惜時間太短了,然後學員的背景可能都差很多,而且就算是同一間公司,也可能因為不同性質的專案,會需要不同的合約內容,所以來不及真的做出屬於自己的合約,不過倒是真的學到了不少東西。

感想就是公司真的還是要請個律師來諮詢比較安全,這種錢不要省,不然也要想辦法去認識一個律師朋友~XD

下面列出我的筆記 (本人不付法律責任,僅供參考~:P )

1. 服務內容 (最重要的部份)
業主委託受託人所執行內容,如果開發內容項目比較多,會先用附件列表,越詳細越好, 因為會關係到驗收。

2. 合作期間
明定某個年月日到某個年月日,幾月幾好完成,這會牽涉到東西沒做完需要展延,如果要展延需要書面展延。

3. 付款方式
大部分都是階段性付款(會遇到的問題就是需要業主驗收才能請款,所以要談清楚驗收條件),情款單寄過去,會希望業主書面回覆,如果請款單寄過去業主不理會,如果受託人在請款過後幾日內(5~7個工作天)業主沒有書面回覆,則視為驗合格。
可在合約內註明"請款幾日內要撥款" or "委託維運系統實支實付"

4. 交付資料及文件
要交付的東西也用列表的方式放在附件,也要列出交付的時間點,(階段性,或是結束時交)

5. 驗收
服務內容寫的越詳細,越好驗收,最好用列表格勾選

6. 智慧財產權
根據著作權法規定,如果沒有特約,通常SOHO族的智慧財產權是屬於SOHO族的,所以最好是列出業主可以使用的範圍和期限。

7.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(違約金)
損害賠償必須要有損害才能賠償,所以要有實際的單據來舉證
但是違約金有兩種性質:
一種叫做懲罰性違約金  ( 可以跟損害賠償並列)
一種只叫作非懲罰性違約金(法律認定為損害賠償的預定額,不需要舉證有多少損害)
所以最好只要寫損害賠償,比較安全,使用文字要很小心 (盡量刪除有懲罰性違約金)

8. 保固維護 (業主比較在意的)
保固期間多長,以及保固維護時間(週一週五到早上9:00~晚上6:00,國定例假日除外)

9. 合約終止
單是用口頭是會有爭議,專案合約要終止要用書面終止 (最好用存證信函,不然才用Email)
(專案可以訂定催告改善 1~2次,後如果沒有改善則發文正式終止)
有種叫作不可規則於雙方(例如某軟體突然被法律限制),當發生不可規則於雙方時,必須於幾日前通知 (文到後七日內終止)

10. 保密與競業禁止
要記錄一定時間內的保密時間,違約罰則也是用違約金或是損害賠償

11. 其他約定事項
當發生爭議時,可以尋求的管道:
  • 仲裁(快速:一次解決沒有上訴機會)
  • 訴訟(很慢:但是還有救濟管道,金額超過150萬還可以三審)
如果業主是大企業最好不要選仲裁,選訴訟雖然花時間,但是比較有公平的機會,所以通常在合約上可以註明"雙方提議仲裁,但是也可以不經由仲裁訴訟 (要約定管轄法院)"

最後記得要在合約最後面寫上本合約之附件視為合約之一部分


其他注意事項:

  • 如果合約沒有註明 "本合約所約定的內容要雙方簽署後才正式生效",那在Email所寫的雙方合議內容就會算有法律效力。
  • 如果案主壓著合約遲遲不肯用印,可做試探性的發函,Email會寫我們已經討論與雙方合議過內容,但是因為貴公司行政流程速度較慢,所以在跑完行政流程之前,雙方同意以xxx時間點合約開始生效。
  • 如果一方提出合約變更要求,幾日內業主要提出回應
  • 在合約內加註 "業主要求超出契約範圍外支服務,乙方得終止契約內容"

  • 追加服務項目條款,如果是用Email 達成和議,是有效力的 (除非合約上有寫"本合約所約定的內容要大家正式簽署才正式生效 ")所以列出詢問項目:
    • 增加工作項目內容
    • 增加的金額
    • 增加的工作項目的時間
  • 只要不是私人信箱,而是以公司的信箱來討論事情,那個討論的人就代表公司(公務信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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